心情差怒燒紙鈔 男子觸犯毀損國幣罪

苗栗段姓男子辯稱自己心情差,竟然跑到速食店內,拿出3萬元的千元大鈔,拿起打火機就點火燒錢,店員上前阻止,對方不搭理,眼見火燒了起來趕緊撲滅,也報警處理,警方表示,男子涉嫌毀損國幣,也觸犯公共危險罪。

男子坐在速食店的階梯上,手上拿著千元大鈔,然後又拿起打火機點燃,店員看了看傻眼,被點燃的鈔票,被聚集在地上,想一次燒光,這時店員過來阻止,對方沒反應,火還燒了起來,趕緊用腳把火踩熄,還被嗆聲。

警方說,這名段姓男子曾被盤查過有印象,因此,很快就找到人,3萬元被燒的僅有1萬9千還能被辨識。

男子到案後供稱心情不好,才會燒錢,但他可是觸犯了毀損國幣罪和公共危險罪,送地檢偵辦。(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