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值勤遭撞死不符因公殉職 警政署將修改規定

去年8月,國道兩名員警執行戒護勤務,慘遭拖板車高速追撞,一死一重傷。但死亡員警卻被內政部認定不符「因公殉職」,只能算「因公死亡」,撫恤金少了600萬,引發輿論譁然。不過在各界奔走、關注下,警政署即將著手修正規定,讓倖存警員楊于辰感嘆說,終於對學長有個交代。

警察是「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職」,終於要著手修法,員警楊于辰好感慨。

去年8月,他和學長陳啟瑞,在國道路肩執行戒護勤務,卻遭托板車追撞。

待在警車中的陳啟瑞,卻不幸身亡,內政部還裁定他不符「因公殉職」標準,引起警界譁然。

幸好,這起事件引起大眾關注,促使警政署著手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要放寬因公殉職的認定條件,從原本的「遭遇危難事故,奮不顧身,以致死亡」,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車禍中生還的楊于辰,因腳掌粉碎性骨折,至今仍得靠柺杖行走,臉上縫了400多針的傷疤也依舊清晰可見。但楊于辰認為,當上警察就是一種使命,未來還是會一樣為民服務、奮不顧身。(民視新聞黃富溢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