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星期前,周刊報導,台商鄭文逸,因為涉嫌炒作大同股價遭起訴,不過,立委黃國昌質疑,這背後非法炒股中國商人任國龍,為何不在起訴名單之列。
黃國昌說:「任國龍他透過了,龍峰國際有限公司,還有他的女兒任梓菱,分別透過繞道香港,在永豐金證券香港金融數據證券,香港六福證券,這些證券商的協助下,來台灣進行違法的炒股,再進一步查出來,跟他合作的人,包括台商鄭文逸。」
鄭文逸等人遭控,兩年前炒作大同股價,股價從進場後5.48元,一路飆升到20.65元,停止過戶前,陸續賣了40萬張,獲利高達11億元,而鄭文逸炒股資金,除了自籌5億,另外5.75億來自融資,向股市金主借了13億,另外還有8億,則是由上海龍峰董事長任國龍出資,但關鍵人物任國龍,竟沒在起訴名單中,黃國昌要求北檢做出解釋。
黃國昌表示:「任國龍他在台灣資本市場,非法犯罪所得,在我國的法律架構下面,必須要進行刑事的沒收,而在台灣的資本市場,造成了台灣投資人的損失,他也必須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只質疑任國龍沒有被起訴,疑點重重,黃國昌還要問的是,鄭文逸在檢察官寫完起訴書隔天,竟出現在機場遭攔截,是不是消息早就走漏?
黃國昌說:「在29日決定要起訴的這個日期,台商鄭文逸竟然30日,8月30日就跑到機場要搭機出境。」
針對黃國昌的質疑,北檢強調,大同炒股案在起訴後,檢察官立即將被告限制出境,起訴消息也並未提早洩漏,其餘炒股被告,則是另案偵辦中。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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