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報導4度企圖闖關 鄭文逸怒告誹謗

去年(2017年)大同股權之爭,台商鄭文逸遭指控操縱大同股價,包含秘書等三人遭起訴,並限制出境,不過有平面媒體報導,鄭文逸6天內4度到機場,企圖闖關出境失敗,週二(10月2日)鄭文逸不滿新聞內容,委託律師到地檢署控告對方涉嫌誹謗,不過,平面媒體也拿出裁決書,證明有所依據!

台商鄭文逸委任律師,一早來到北檢按鈴要求立案,因為平面媒體,以頭版報導他被限制出境出海,卻在6天內4度到機場,企圖闖關出境,鄭文逸認為並非事實又未經查證,是惡意詆毀他的名譽,因此按鈴提告。

鄭文逸委任律師蔡宛青表示:「刊登不實報導,惡意形塑鄭先生,有潛逃出境意味,造成名譽嚴重損害,且有誤導司法審判的情形,因此今日為當事人鄭文逸先生,按鈴申告希望能遏止,不實報導之歪風。」

鄭文逸大動作提告平面媒體,總編輯和撰稿記者誹謗,不過平面媒體則刊登法院裁決書作為證明,強調依移民署傳送給北院的資料,以及航空公司交付的資料,顯示鄭文逸於8月31日、9月1日、4日有再度欲搭機離境,也有購買9月5日航班機票,讓法官認定鄭文逸有逃亡的客觀事實,而且平面媒體也強調,有去電鄭文逸,只是無法取得回應!

蔡宛青說:「鄭文逸根本未於107年,8月31日9月1日9月4日,前往機場企圖闖關。」

雙方各說各話,去年因為大同經營權之爭,被檢調查出炒股案、中資涉入,現在又爆出被告按鈴控告媒體,大同爭議不休,也讓這起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

(民視新聞/于凡、賴冠諭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