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更名「不算同公司」?婦獲賠129萬退休金

如果你兢兢業業工作26年,卻領不到退休金,想必你會跟這名婦人一樣氣!桃園一家補習班,以四度更名,婦人在不同單位工作,年資不能併計為由,拒絕給付退休金。讓她氣的告上法院,果然法官認定都屬同一個經營團隊,判決應給付129萬餘元的退休金。

桃園這家美語補習班,看來一切正常,卻驚爆不給工作26年的資深員工退休金,氣得他一狀告進法院。

業者低調不願受訪。提告的潘姓婦人,擔任刊物設計26年,把青春都貢獻給補習班,以屆滿25年申請退休。

不料因補習班曾四度更名,老闆以女子在不同單位服務,年資中斷,不符合勞基法退休要件,拒絕給退休金。

顯然法官並不這麼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即使更名,經營團隊團隊仍然是同一群人,因此得賠員工129萬5000多元退休金。

勞動局提醒,依法即使換人經營,只要舊員工被留用,就該繼續延續年資。婦人成功為自己爭取權益,但補習班卻因為不肯給付退休金,惹來負評。

(民視新聞/賴國彬 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