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車禍1萬和解 戶頭因「曲棍球」被凍領嘸錢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10日下午在立法院發生車禍,他說當時他騎機車被另一名機車騎士撞,但對方有傷又是受薪階級,因此警方建議他賠1萬和解,他也同意了。不過段宜康當場錢提不出來,原來是因為「曲棍球案」,他要賠錢給前立委林滄敏100萬,帳戶還被法院凍結。所以他當場只好趕快叫助理來借他錢。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平常都騎機車通勤,還曾騎在機車上、頭戴安全帽,在立法院受訪。不過10日下午3點多,他從立法院離開,在濟南路上卻突然跟一名也是騎著機車的楊姓廚師,發生擦撞。

立委(民)段宜康表示:「發現我的右大腿這個有擦傷,很長的一條擦傷,然後左邊的後背有撞擊,那可能對方的,這個傷勢比較嚴重一點,因為他的這個手跟腳,雖然沒有嚴重的外傷,但是他表示他手腳很痛。」

警方協調後,表示楊姓廚師說手受傷,三天不能上班,工資加修車錢共1萬,詢問段宜康要付1萬元和解,還是要進行肇事鑑定打官司。段宜康雖然認為自己明明是被撞,但又覺得不需要糾結這1萬元,於是同意和解。

段宜康說:「戶頭還是被查封,因為林滄敏先生,他這個我要賠他100萬,那這個錢其實是前兩天已經付了,但是這個查封的動作還沒有解除,所以我沒辦法領,我只好打電話給我助理說,你身上有沒有1萬元,你先拿來借給我。」

錢不夠還得跟助理借,段宜康當下覺得有點糗。全都是因為2014年11月,指控藍營林滄敏詐領曲棍球協會的補助款541萬,還嗆聲如果說謊,就吞曲棍球。結果法院判段宜康要賠100萬,還得登報道歉。但段宜康堅持沒講錯,一度不肯賠、也不肯登報,才會落得領不到錢的窘境。

段宜康:「為了不甘願賠他錢,我已經被法院又罰了20幾萬,那所以我大概不做登報道歉的這個動作,這個我大概錢會被罰光,對我來說這個動作遲早要做,那不如就把它做了,但是法律可以做這樣的判決,但是法律沒有辦法強迫我,要我心甘情願。」

痛罵判決不公正,就算不斷被嘲諷「沒吞曲棍球」,段宜康也說打死不會吞。

(民視新聞/周寧、宋弘麟、蔡佩樺、胡景順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