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無不言/月球成各國眼中大肥羊 豐富資源人人覬覦

本週要帶大家到月球來看一波,為什麼呢?因為歐洲太空總署宣布,2025年之前要上月球採礦,取得氧氣以及水資源,難道人類進入太空殖民時代了嗎?其實近來各國都認真要開發月球,我們一起快速瀏覽一番。

一月中的時候,先是中國的「嫦娥4號探測器」成功在月球背面著陸,又宣布在「嫦娥4號」上的迷你生物圈中,成功培養了一批種子,其中棉花已經發芽,再度讓月球成為地球話題,而中國對月球的野心不只有探索月球背面而已,還打算在月球建立基地,使用3D列印技術以及月球土壤在月球上建造房屋。

圖片註解:歐洲太空總署

而1月21號的時候,歐洲太空總署也宣布與歐洲太空公司阿里安集團簽約,打算要開採月球上岩層,取得水、氧氣甚至燃料,另外日本公司iSpace也計劃要建立一個地月交通平台,並在月球上探索極地水,也就是月球兩極的水以及冰,而且月球上不但有水,還有鉑金跟稀土,堪稱資源相當豐富,各國的探索勢在必行。

圖片來源:Computerworld

那我們能殖民月球嗎?答案其實是暫時不能,因為地球人民其實有一篇月球版的大憲章,早在美國NASA太空人第一次上月球之前,1967年聯合國就制定了《外太空條約》,包括美國、蘇聯和英國許多國家都簽署了,這條約明白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把月球和其他天體占為己有。

《月球協定》有無存在必要 世界龍頭沒在管

雖然不能殖民或佔據月球,但開發月球資源還是辦得到的,1979年,聯合國推出了《月球協定》,聲明月球及其自然資源均為人類共同繼承財產,在開採月球資源之前,應該先制定相關協定。

但問題是只有11個國家承認這份《月球協定》,而目前在太空中急速發展的美國、中國和俄國都沒有簽,美國不但沒有簽署,2015年還通過了《商業太空發射競爭法案》,承認美國公民的個人開採權,能從任何天體自行開採資源,雖然這份法案排除了月球,但在各國開始大力開發月球的狀況下,法案也可以再擴充。

圖片來源:YouTube

過度開發恐成地球2.0 月球究竟該何去何從?

另外盧森堡也在2017年通過類似法案,承認個人對太空資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大家不能佔領月球,但是可以一起在月球上建立礦場,甚至歐洲航太總署還有建立月球村的計畫,讓月球礦工、科學家甚至遊客都能前往休息,應該說,讓月球成為探索宇宙的外太空休息站,但是另一方面,開發等於汙染,採礦等於破壞環境,人類開發月球或其他太空資源,會不會造成宇宙的崩壞?這都是需要科學家以及政府的仔細評估。

圖片來源:moonbridge.space

(民視新聞網/李慧芝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