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放鞭炮不開罰 苗栗縣府:僅限定4日

苗栗縣政府因應農曆春節及民俗節慶活動需求,研擬規劃2月2日到21日,長達20天晚上10點到隔天上午6點,開放夜間施放,沒想到消息傳開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說晚上不用睡了,而縣府回應有限定日期4天不會被罰。

過年迎新春免不了燃放鞭炮,地方舉辦習俗節慶活動,像是磅龍也得燃放大量鞭炮,今年過年,苗栗縣府研擬考慮從2月2日到21日,將開放夜間燃放鞭炮,也就是說,辦夜放鞭炮不罰了,民眾可以接受嗎?

民眾表示,「有喜氣放個鞭炮,湊個熱鬧應景,對左鄰右舍來而言,應該也不會造成很大困擾。」也有民眾認為,「過年就是要放鞭炮,沒放鞭炮怎像過年。」

一般民眾覺得,過年祭祖拜拜,放鞭炮在所難免,有網友說被炮聲轟炸,那真的不用睡了,但也有人說,晚上終於可以放鞭炮了,不過縣府解釋,有限定日期。

苗栗縣消防局副局長匡夢麟指出,「2月3日、2月4日還有2月12日,這3天大概就是一般民眾敬神祭祖時期,我們開放爆竹煙火到隔日凌晨6點。」

縣府說,小年夜除夕,還有天公生以及磅龍活動,這幾天開放夜間放鞭炮不開罰,但限定日期外夜間燃放鞭炮,最高可罰15萬。

(民視新聞/許家程、邱俊超 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