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棍球案延燒!監委公開彰檢11項重大缺失

段宜康曲棍球案持續延燒,負責此案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5月已經遭到監察院彈劾,引發司法界反彈。不過監察院週三(19日)早卻又召開記者會,公開彰檢11項重大缺失,被解讀在跟司法界對槓,對此監委蔡崇義反駁,彈劾後公開調查報告,絕對依法行政。

監察委員高涌誠說得振振有詞:「我沒有跟他論法律見解,我只是講說你沒有寫」,就是不滿彰化地檢署偵辦曲棍球案過分草率。

監察院繼5月彈劾彰檢檢察官陳隆翔後,這回再開記者會列出彰檢11項重大缺失,包含起訴書漏列盜用印章、圓戳章未歸還彰化縣府,選手被盜刻印章未偵辦、有教練詐領零用金未偵辦、未等彰縣府意見就緩起訴等。

事實上,曲棍球案起因於2014年彰化縣長選舉,段宜康指控代表國民黨參選的林滄敏,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身份,向教育部詐領500萬補助,還嗆聲如果指控不實就吞曲棍球。

不過林滄敏最後被彰檢判定不起訴,也逼得段宜康登報道歉,還賠了100萬。原以為曲棍球案就此塵埃落定,沒想到監察院卻要求檢討彈劾檢察官陳隆翔後,再加碼公開調查報告,被質疑是在跟司法界對槓。

監察委員蔡崇義指出,「我們一定遵守遊戲規則,一定要到委員會裡面,審查通過了之後,我們才會提出調查報告,或是彈劾之後才調查報告,沒有一件例外。」

強調依法行政絕無例外,段宜康曲棍球案恐怕再次引發監察院及司法界之間戰火。

(民視新聞/劉品薇、宋弘麟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