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法案護台灣大選 國家情報總監須對中國干涉提出報告

有鑒於中國近年來屢次被懷疑出手干預我國的政局與大選,美國聯邦眾議院情報委員會,6月26日通過了財政年度情報授權法,要求國家情報總監必須在台灣總統大選後45天內提出報告,說明中國干預或破壞選舉的行動與美國阻止這些行動的努力。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6月26日時無異議通過了以過世眾議員尼爾森(Damon Paul Nelson)和參議員波拉德(Matthew Young Pollard)為名的「2018、2019、2020財政年度情報授權法」,這項由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謝安達(Adam Schiff)提出的法案,在第503條內特別針對中國影響台灣選舉提出了國會意見。

第503條中指出,國會基於台灣關係法,要求國家情報總監在2020年台灣總統、副總統選舉後45天內,針對中國干預或破壞台灣選舉的任何影響行動,以及美國阻止這類活動所做的努力,向國會情報委員會提交報告。而報告內容應描述美國情報機構協調技術與物質,支援台灣辨認、遏止與打擊中國影響,並且描述美國政府如何協助台灣增進能力,以遏止外部勢力侵害公平自由的選舉過程。

此外報告中還需要評估中國影響行動的程度與細節,獲中國支持的特定政府或非政府組織清單,還有中國在這類行動中所採取的策略、技術、和程序。

目前這項法案仍需要經眾議院院會通過,還有參議院通過參議院版本後,經兩院協商並各自表決通過,然後送到白宮讓總統川普簽署後才會生效。

(民視新聞網/廖子良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