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味先用過期原料!9旬老董洪宗喜一審被判兩年

老字號零食蝦味先2017年爆發使用過期原料案,高雄地院一審宣判,法官從會議紀錄中認定,使用過期原料高層都知道,並非不知情,因此判處裕榮食品董事長洪宗喜兩年,廠長和採購經理也分別被判刑2年10個月和2年6個月,業者表示尊重這項判決。

老牌零食蝦味先106年5月爆發使用過期原料,為了降低成本,竟然使用過期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加工製作成各種口味的蝦味先,讓消費者吃下肚,案件經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食安法,判處董事長洪宗喜2年有期徒刑,蘇姓廠長2年10個月,謝姓採購經理也被判處2年6個月。

蝦味先販賣問題產品給下游67家廠商,長達2年的時間,獲利2900多萬,因此法官還判罰裕榮應繳3000萬的罰金,但依食安法一罪一罰規定,裕榮共涉犯67罪,卻只判刑2年多,與頂新魏應充案七罪少了一半的刑度。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表示:「他們等於是販售67家廠商跟對象,但是他們這些某種程度算是一個製造的行為,所以他們最後面會,訂出一個他們應該日後要去執行的刑度大概有多少。」

案件爆發當時,裕榮老董洪宗喜已經高齡88歲,走路需要人員攙扶,到一審判決時已經邁入90大關,不過全案仍可再上訴。裕榮對此低調不回應,只表示尊重判決。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