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內鬼廖萬城收回扣!二審改輕判1年4月

鴻海前資深副總廖萬城,6年前被控在職期間,向10家供應商,索取回扣,金額高達1億6千多萬,遭鴻海求償上億元,如今二審結果出爐,被法院判處1年4個月有期徒刑。

台北高等法院近日開庭,審理鴻海老臣回扣案,向前資深副總,也就是在鴻海工作15年的廖萬城,求償上億元,他被檢方查出,1996年到2011年間,收受供應商的佣金,違反特別背信罪,一審重判10年半,27號二審,認定他只收取一次回扣,金額239萬餘元,輕判1年4月,全案已經上訴三審審理中。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