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長榮內鬥愈演愈烈 大房二子張國明率律師發5點聲明轟「鍾德美濫權」

張榮發文教基金會第十一屆董事會屆滿已逾一年,教育部已發函七次要求改選金牌令,至今卻未完成,張榮發二子張國明今(16)日偕同委任律師召開記者會,並發表5點聲明質疑董事長鍾德美濫權,懇請教育部介入依法處置。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大房二子張國明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由委任律師吳祝春代表3位董事發表5點共同聲明,包括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改選過程及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濫權」等事。

吳祝春首先強調,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為了無限期延長任期而試圖違法變更章程,是否想要做萬年董事長?他說,張榮發基金會第十一屆董事會任期已屆滿,但鍾德美卻在這時要修改章程,內容是增加職務屆滿後可無現延長等條款,如此一來鍾德美是否可以做萬年董事長。

他接著表示,「第二,鍾德美董事長為何要多次唆使保全人員阻擋不同意見的董事們來開會,自107年12月11日以來,鍾德美女士已有3次惡意指使保全人員阻擋意見不同的董事們開會,試問為何要阻擋意見不同的董事們進入董事會來開會。」


吳祝春說,「第三、鍾德美為何多次要將基金會的持股違法設入長榮集團經營權,鍾德美女士在108年2月11日及5月27日未經董事會決議逕自行使基金會持有長榮國際公司1億4443萬股的股權,涉入長榮國際公司的經營運作,又在同年5月30日及11月29日未經董事會決議,逕自行使基金會持有長榮鋼鐵公司2500萬股的股權,涉入長榮鋼鐵公司的經營運作。」

吳祝春再言,「第四、財團法人基金會的董事選任應該是以特別決議選出,為何鍾德美女士要多次要求改以普通決議,且多次在董事會提出違法的「鍾德美版」董事選舉辦法,如果今天沒有公平公正的選舉辦法,如何能夠確保選舉結果的公平性。」

他最後表示,「第五、張榮發基金會屬於公益性質的法人,應該接受主管機關的監督,董事任期屆滿就應該改選,懇請教育部依法處置以終結鍾德美女士的違法行為,不要再涉入長榮集團的經營權。」

記者會現場也播放1月8日下午3點,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再次進行改選時,張榮發董事張國明帶著4名律師同行準備上樓開會,不過卻在1樓電梯口被多名保全包圍阻擋,他當時怒吼「連我父親所設立的基金會都不讓我進去,實在有夠過分」。

律師吳祝春強調,議程中有涉及到捐助章程的修正,內容事前沒有經過討論,而且又是鍾德美女士自己提出來的版本,「張國明當然認為說在高度專業下有需要徵求律師的諮詢與協助,當時鍾德美也有委託律師在場,他認為自己為何不能有委任律師在場。」吳祝春強再言,雖然鍾德美說沒有阻擋董事上樓,但從影片看來她就是以各種技術性的方式阻擋。

朱應翔律師補充說道,看到還原的影像即可了解當天保全人員是擋在電梯口,且控制電梯到達的樓層,一行人根本上不去,雖然口口聲聲說請董事上去開會但又拒絕說誰授權阻擋的。

他也強調,基金會雖然有發表聲明,但其實這種阻擋的方式不是僅限於1月8日,之前就已經發生過了,「從他們昨天晚上發布的聲明,字裡行間充滿了情緒性凶狠的詞句,她(指鍾德美)解釋保全是來查驗身分,不曉得這個法律依據何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