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窒息死亡案 檢方偵結判保母「過失致死」

去年發生在台北市內湖,有一間托育中心的保母為了哄11個月大的男嬰入睡,以90公斤的身體,重壓在男嬰身上,導致男嬰窒息死亡。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保母沒有殺人故意,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家屬不服,痛批保母明知重壓男嬰的後果,不是殺人那是什麼?

叡叡父親表示:「我沒辦法去想像我兒子這麼掙扎,這麼努力的想活下去,但是他卻就這麼不在了,每一秒每一件事我都看到我兒子,很努力的想活下去。」每看一次監視器畫面,男嬰父母的心,就再淌一次血,看到小寶貝遭到保母壓在身體下,小小身軀奮力掙扎19分鐘,最後斷了氣,為人父母的悲慟和憤怒,無法言喻。

叡叡母親指出:「起訴書寫說因為我們跟他們沒有仇隙,所以他(法官)不認為這個叫做殺人,可是從保母的種種行為來看,她壓著一個小孩面朝下,她其實有可能預知這個窒息的事件會發生,但她還是持續做了,這就是殺人啊。」

回顧整起案件,2019年4月內湖一間托嬰中心的午休時間,廖姓保母無法哄小男嬰睡覺,竟然用自己的身體,壓在小男嬰身上,無視兩隻小腳不斷踢來踢去、痛苦求生,反而是以右腳控制行動,直到小男嬰不再掙扎,等保母發現不對勁,早已來不及,家屬怒控廖姓保母殺人罪,但一年過去卻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讓家屬無法接受。

叡叡母親:「(托嬰中心)無法用正常的方式 ,用健康的方式教導,我覺得這就是一個這就是殺人的一種,在我小孩事情發生之後,發現這間托嬰中心,很多間都有用非常不安全的方式照護小孩,但是起訴的只有保母本人,共同照護保母、主任,跟身為小兒科醫師的負責人不用負責嗎。

事件發生後,托嬰中心遭勒令停業一年,鐵門拉下,掛著招租布條,但對男嬰父母來說,心中的痛永遠難以抹滅。

(民視新聞/李豫翰、黃柏榕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