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潑化骨水害死八旬翁 一審判無期徒刑

高醫林姓男大學生因為在文化中心練舞,與練太極拳的80歲傅姓老翁,為了場地使用起爭執,事後林姓大學生買化骨水潑老翁,老翁慘死,一審宣判兇嫌無期徒刑。而成大醫院技師林光宇涉嫌刺傷女組長一案,二審改依殺人未遂罪,重判林光宇2年10個月徒刑。

前年7月間,因為場地使用起爭執,林姓男大學生竟然購買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到高雄文化中心這處涼亭找被害老翁理論,並潑灑氫氟酸,造成老翁頭、臉及頸部、胸部等多處灼傷,送醫傷重不治。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表示:「竟以電擊棒電擊、潑灑化骨水的方式對被害人為報復性攻擊,犯罪手段激烈殘暴,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高雄地院一審宣判,判處林姓男大生無期徒刑,不過被害家屬不甘心,研議是否還要上訴。

另一方面同樣在前年9月間,成大醫院技師林光宇傳出因為遭到職場霸凌,持刀朝被害人猛刺7刀案,去年3月台南地院判林光宇1年有期徒刑。二審改依殺人未遂罪,重判林光宇2年10個月徒刑。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言人吳勇輝表示:「霸凌的情事經,本院調查後,並無實據,原審認為被告僅成立傷害罪確實有不當,經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被告殺人未遂罪。」對此林光宇回應:「我沒有殺人的意圖,心情是滿失望的,會去和律師再討論。」護師工會理事長陳玉鳳則指出:「不管在一審、監察院、公懲會,都很清楚明確的認定是有職場霸凌案。」

高分院合議庭改依殺人未遂罪,重判林光宇2年10個月徒刑。也認為職場霸凌問題查無實據,不過林光宇還是強調沒有殺人犯意,將和律師研究後續處理。

(民視新聞/林俊明、陳家祥 台南─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