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總統府:防疫授權充分 目前無發布緊急命令考量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18)日指出,面對防疫所採取措施,目前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授權相當充分,同時也合於《憲法》第二十三條精神,沒有發布緊急命令考量。

各界關注,面對防疫總統是否該發布緊急命令,以掌握充分權力?今(18)日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面對媒體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的授權相當充分,目前沒有發布緊急命令的考量。

被問及會否擔憂目前限制醫護人員以及學生出國的措施,將來導致人民與政府間的官司?丁允恭說,此項作為合乎《憲法》二十三條所規範,完全合法合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條:「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憲法》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民視新聞網/鄭皓中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