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咬傷女警案 一審判拘役80天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前年七月為聲援屏東市公勇路拆遷案中的拒遷戶時,咬傷兩名維持秩序的女警,被依妨礙公務、傷害罪提起公訴,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蔣月惠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蔣月惠決定要再上訴。


蔣月惠說,她並不是有意要咬傷女警,只是當下情況混亂,一時情緒激動才動口又動腳。起訴後兩度找上女警,希望能夠和解,但都沒有獲得對方同意。對於一審判決,蔣月惠表示會上訴,想看看其他法院的看法,另外,她也說如果真的定讞要罰款8萬,她則希望用服勞動役的方式來代替罰金,原因是不想把錢繳給國庫,因為一分一毫都是辛苦賺來,希望把錢用在照顧弱勢上頭。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