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殺人逃死 各界譁然撻伐聲浪起

因為思覺失調症殺警察無罪,社會譁然,論罪關鍵在犯案時能否辨識違法。有精神科醫師質疑,嫌犯行兇前曾去過警局,所以應該是能分辨警察的身分,以「發病」當擋箭牌,醫生持保留態度。另外,4年前因為開紅單被嫌犯砍成重傷的員警張家逢,他聽到殺警案判無罪相當無奈,認為對家屬來說是二次傷害。

員警張家逢,打開衣服傷疤清楚可見,集中在左半邊,差一點點就砍中心臟命中要害,看到鐵警案對於兇嫌判無罪,他有話要說。

員警張家逢表示,「司法的判決好像都是不是很有利於警察,值勤當中好像會綁手綁腳,而且我們警察面對太多的不確定的因素,這個會造成我們受到很大的打擊,更沒有辦法讓我們警察有後盾。」

4年前,張家逢在新北市板橋依法取締,被民眾砍13刀差點命喪刀下,十分感同身受,因為他跟鐵警案李承翰有著相同遭遇,只是現在恢復了正常生活,但李承翰已經離開人世。

員警張家逢認為,「每次開庭都是一種折磨,這種結果我相信他們父母應該也是非常的沒辦法接受,再次造成他們家屬的二度傷害。」

罹患思覺失調症殺人,論罪關鍵在犯案時能否辨識違法,針對鐵警案,精神科醫師也提出質疑。

精神科醫師黃偉俐指出,「你要去判定的一件事情是,他知不知道他在跟警察搏鬥,如果對比於他在犯案之前曾經到警察局去申訴,我想他還知道警察的功能何在,會讓我有一點懷疑,是不是這樣子的判決有一點太偏向被告了。」

換句話說,精神科醫師質疑,犯案當下就算發病,嫌犯知道眼前這位是警察,而警察也不是他妄想中的角色,怎麼可以判無罪。攤開近年罹思覺失調症又殺人判例,無期徒刑的最知名就是小燈泡案王景玉無期徒刑、北投女童割喉案龔重安、四獸山殺翁案周姓男子,另外無罪的有士林戚姓女子虐死公公、張姓老翁持剪刀刺死妻子、台南精障男攻擊員警。

精神科醫師指出,「第一事情是說他所犯罪的對象有沒有在他的妄想,第二件事情就說他在當下的時候知不知道他所犯罪的對象,比如說他是警察我不應該殺警察,他是小孩我不應該對小孩這樣。」

思覺失調症患者犯罪,被害人無法得到公道,台灣似乎還有很多進步空間。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