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民視新聞》報導疫情「標題遭惡意變造」 指揮中心:散播謠言最高可罰300萬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晚發布新聞稿說明,今日網路流傳一張標題為「全國明天舞廳酒店都可以復業,唯獨高雄要再等等。」之新聞截圖,指揮中心嚴正澄清,從未發布上述資訊,且經與該篇報導之媒體確認,該截圖與實際報導不符,疑為網友蓄意變造,有誤導大眾之虞,指揮中心將依法移送警方偵辦,請民眾切勿轉傳,避免以身試法。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流行疫情或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均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防疫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

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