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私生子求認親 法院二審再判有親子關係

資料畫面,右為徐國璋

男子徐國璋自稱是歌仔戲國寶楊麗花先生洪文棟的私生子,興訟確認親子關係,一審判徐國璋與洪文棟的親子關係存在,案件上訴,洪文棟過世後,楊麗花承接訴訟,並上訴二審,二審高等法院今(3)日宣判,仍認定兩人具親子關係。

洪文棟除了是新光集團核心人物之一,也是骨科名醫,當過立法委員。徐國璋表示母親徐英妹在1956年和洪文棟交往,6年後生下他,但洪文棟當時已婚,母親僅能獨自扶養他,直至10歲時,才知道洪文棟是自己的生父,他有跟洪文棟相認並稱其為「爸爸」。

徐國璋指出,洪文棟在2004年、2008年、2009年共匯款10萬美元給他支付學費、心臟手術醫療費等費用,可見洪文棟有撫育他的事實。

不過當時洪文棟答辯指稱,他不是徐國璋的生父,而且根據戶籍資料顯示,徐國璋出生登記的母親為胡姓女子,後來才由徐英妹收養;至於贈與那些錢,不是以徐國璋為自己子女的前提支付,而是幫助故舊子女而為贈與。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洪文棟拒絕接受親子血緣鑑定;法官根據相關卷證資料,包括胡姓女子在1972年向檢察官自白,徐國璋其實是胞姊(徐女)所生並非她的親生子,也認為徐國璋曾受洪文棟撫育,應視為已受洪文棟認領,而且洪文棟具有醫師資格、曾任立法委員,有相當身分地位,若徐國璋並非親骨肉,怎麼可能任由其稱呼「爸爸」,因此判徐國璋與洪文棟間應認具有父子的血緣關係存在。

洪文棟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審理期間洪文棟在2018年11月死亡,由配偶楊麗花及子女承受訴訟。二審今日宣判,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廖威誌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