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東南衛視記者稱48小時內就要離境 文化部澄清:公文已屆滿3日

圖為電台主持人唐湘龍登東南衛視「《海峡新干线》张亚中:要真正做“中国国民党”20200114」節目。(圖/截取自東南衛視YouTube)

中國「東南衛視」2名駐點記者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廢止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限制今天離境。其中一名駔點記者艾小姐稱,接到通知到確定離境只有48小時,造成工作和生活交接困擾。對此,主管機關文化部今晚發布新聞稿澄清,媒體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親自下令限制中國媒體48小時離境,「與事實顯有不符」。

央視、東南衛視及海峽衛視等中國媒體在台灣設置攝影棚,開設政論性節目,引起爭議。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指出,「東南衛視」2名駐點記者因違反相關規定,已被廢止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限制今天離境。其中一名東南衛視記者艾小姐表示,從接到通知到確定離開,只有約48小時,工作交接和生活交接有困擾。

文化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中國媒體駐台依「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由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台許可證,文化部配合核發記者證,並依相關辦法權限,與陸委會等相關機關持續關注中國媒體申請來台目的與實際採訪行為是否相符,並不涉入新聞與言論內容之審查。

文化部表示,東南衛視記者在台設有演播室(攝影棚),經文化部及相關主管機關查證,該媒體2位記者除在台製作節目外,還親自擔任主持人,與2位記者申請入台許可的新聞採訪工作範圍明顯不符。此案依「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規定,有違反相關規定者,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該記者應即繳回記者證及入出境許可證,並於3日內離境。

針對2位記者違規情事,文化部強調,6月30日就以正式公文通知東南衛視限期改善並副知內政部移民署,另因該2名記者原核發記者證分別至6月30日及7月2日到期,文化部亦依「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不再續發其記者證,並由內政部移民署停止核發該媒體2名記者自7月3日起的入境許可。

鑑於上述原因,文化部指出,自6月30日公文通知起至今屆滿3日,並非報導所謂蘇貞昌要求中國媒體48小時離境一事。
文化部強調,文化部向來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惟對於部分中國媒體行為與來台目的不符之情事,文化部將與各相關機關持續依法瞭解查處。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