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罵人「有病趕快看醫生」 護理師挨告

一名護理師因為機車停放與牽車方式,與一名女子起了爭執,雙方爭論僵持不下,護理師脫口而出,要她「有病就要去看醫生」,沒想到對方一狀告上法院,檢察官認為,護理師應該知道有病這個用語,有瘋子、神經病等意味,以公然侮辱罪起訴,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護理師針對移車糾紛表達不滿,主觀上沒有侮辱的意思,判護理師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事發在2019年9月4號,當時邱姓女護理師,在新店民權路與中正路口,移車時和告訴人發生口角,告訴人指控護理師碰撞到車子、要求賠償,但護理師說沒有證據碰撞,就要她賠,雙方爭論到警方介入,最後因為一句話「有病要看醫生」,鬧上法院。法界人士看了法院判決解讀,法官認為護理師說有病看醫生,是針對整起糾紛,並沒有針對人來侮辱,因此判決無罪。

(民視新聞/黃毓倫 黃柏榕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