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蘇澳籍漁船遭日本公務船衝撞 謝長廷首發聲

蘇澳籍漁船「新凌波236號」昨天下午於釣魚台12浬附近作業,遭日本保安廳公務船衝撞受損。(圖/民視新聞)

蘇澳籍漁船「新凌波236號」昨天下午2時30分於釣魚台12浬附近作業,遭日本保安廳公務船(KURIMA,PS-32)衝撞受損,引發蘇澳漁民憤怒,外交部也向日方提出關切。駐日代表謝長廷今天表示,昨日已連夜向日方表達關切,並要求釐清事情的真相。他指出,若日方有「這兩個行為」,我方應嚴正抗議。

對於蘇澳籍漁船被日本保安廳公務船衝撞,謝長廷今天透過臉書表示,駐日代表處昨日連夜向日方表達關切,並要求釐清事情的真相,但日方所提的資料,正如日本政府發言人對外所講的,和我方講法有三大不同。

第一,謝長廷指出,日方認為我方侵入釣魚台的「領海」12海浬內(12海浬內不在台日漁業協定範圍),但是我方似乎主張日本違背協議;過去四年從來沒有台灣漁船在協議海域範圍內被海保廳扣押或干擾的紀錄,「所以如果沒有進入12海浬的話,那麼日本就是違背協議,我們應該嚴正抗議」。

第二,謝長廷說,日方說法是我漁船接近日方而擦撞,日方並未向我漁船衝撞(日方媒體用接觸或衝突,相當台灣的擦撞),但我方的說法是使用「衝撞」。因為日方巡邏艦約206噸,而「新」號漁船不到50噸,如衝撞相當危險,「這點也可抗議」。

第三,謝長廷談到,日方說有提出警告,我漁船說沒有,這點也要釐清,日方曾提供資料,說「新」號船在2018年就有24次「侵入」12海浬之紀錄。我方並不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主權,所以即使有進入12海浬也不表示日方可以取締干擾,但是有無進入12海哩是事實問題,涉及本件是日本違背漁業協議的問題,或是主權爭議的問題,須要先行釐清。

謝長廷最後表示,上述問題需要衛星定位、航跡圖以及航向紀錄器相互比對查明,雙方提出對照,才能決定如何應對。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