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要標總熱量、總糖量」明年元旦起上路!違者最高罰300萬

台灣人最愛喝手搖飲料,但這些含糖飲料熱量總是爆表,食藥署公布最新規定,明年元旦起,不論是超商、手搖飲料店,都必須標示飲料的總糖量和總熱量,包含飲料裏頭的粉圓、布丁和珍珠都得計算在內,若沒有照規定標示,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店員手腳俐落,加珍珠、加粉條,台灣人愛喝手搖飲,得加很多配料才夠味,但民眾在喝的時候,有想過一杯下肚熱量是多少嗎?

很少民眾會注意熱量,而過去連鎖飲料店或超商,飲料只需要標示額外添加的糖量和熱量,但裡面的配料不會標示;不過食藥署公布最新規定,明年元旦起,飲料裡的食材都得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包含粉圓、布丁和珍珠都得計算在內。除了熱量外,包含咖啡飲品,過去是紅黃綠區分不同咖啡因範圍,未來可以直接標示總咖啡因含量,而蔬果汁含量如果未達百分之10,品名要標示為飲料而非果汁。

儘管新制要上路,但容許誤差值在120%,因此新的標示出來的熱量和總糖量,也是僅供參考,只不過沒照規定標示,食藥署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更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業者得提前最好準備。

(民視新聞/李榮晋、蔡承佑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