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危險駕駛!狂換車道再來個大逆向涉嫌三項交通違規 警:最高可罰7200

宜蘭羅東一位民眾,星期三下午開車準備下班,沒想到卻遇到危險駕駛。該名駕駛先是瘋狂變換車道,接著更直接逆向揚長而去。警方表示,該名駕駛涉嫌3項交通違規,最高可罰7200元

前方白色轎車,先是急煞,又瞬間變換車道,嚇得後方駕駛猛按喇叭。不過還沒停,前方車輛先往右,又往左,在兩個車道間不斷變換。

民眾說,「我覺得這個開車真的太誇張了,有夠危險,太誇張了啦,怎麼會有人這樣開車。」、「順向超車變逆向超車,會妨礙別的車道安全問題,這很重要。」

任意變換車道,或是等不及,最後更是開到對向車道逆向了,50公尺揚長而去。後方駕駛遇到危險駕駛,目擊全程,除了按喇叭提醒,更是嚇出一身冷汗,警方表示,未打方向燈、不依規定行駛、又逆向3項違規,最高可開罰7200元。

羅東分局交通組長陳進村表示,「該自小客車任意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先行,以及未打方向燈,另外還有逆向行駛的部份,本分局將會通知車主來到案說明,釐清然後依法舉發。」

同樣是貪快釀禍,花蓮這名60歲女騎士,行經路口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造成對向轎車閃避不及撞上,之後還繼續往前衝,波及一名路人和兩輛停在路邊的車輛。

花蓮分局交通組長溫劭瑜表示,「機車乘客有全身挫傷,路邊遭自小客車,撞擊的行人是左腳骨折,那至於自小客車駕駛王姓民眾,則是有頭暈的現象。」

警方事後確認雙方都沒酒駕。兩起車禍疑似都是搶快釀禍,一個吃罰單,另一個自己受傷,還要賠償別人醫藥費,實在得不償失。

(民視新聞/黃富溢、趙永博 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