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 身高155到195公分男性都要當兵

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附件,修改服兵役的視力及身高體重條件。(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附件,修改服兵役的視力及身高體重條件,將現行的免役身高自157公分修改為154公分,換句話說,未來公告後,155公分至195公分的男子,若未達免役體位標準,皆須當兵。

根據現行規定,身高158公分以下或195公分以上男子免役,新規則將修正為155公分以下或195公分以上免役,也就是將常備役體位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另修正免役體位及替代役體位的BMI值。

另外,視力方面也修正規定,其中免役體位現行規定,若一眼矯正視力在0.1以下,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者,以及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5屈光度者即可免役。

新規則改為,一眼矯正視力在0.1以下,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五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才能免役。

國防部表示,「體位區分標準」為國防部與內政部於民國63年6月19日會銜訂定發布,歷經16次修正,最近一次於107年8月16日修正發布。鑑因現今作戰型態改變,視力、BMI值及身高已非服兵役限制條件,基於兵役公平原則,因此修正此標準第二條附件。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