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竟關車燈躲避 與警糾纏士官拒酒測遭開18萬罰單

陸軍八軍團一名士官,日前在高雄鳳山一處小吃攤,涉嫌酒後開車載朋友回家,路上發現警察,還刻意關燈,想裝做在路邊休息,不過詭異行徑早就被員警盯上,一路緊跟攔查,跟警方纏了一個多小時,拒絕酒測,警方依法開出18萬罰單,而根據軍方目前規定,拒測同樣得記兩大過,並且列入汰除名單。

路口畫面就看到身穿白色衣服的馬姓士官,把車停在小吃攤旁邊接朋友上車,發現警方巡邏車,立刻關掉轎車大燈,在員警離開後,重新開燈,刻意朝警車的反方向離去,但這些詭異舉動,早被員警看在眼裡。

重回現場,當時這名陸軍八軍團馬姓士官就是在這處路口,跟朋友餐敘之後,準備開車離去,想方設法躲避盤查,沒想到其實員警一路尾隨,就看到這名士官在路上,先紅燈右轉,接著又回頭紅燈左轉,警車緊追在後,眼看躲不掉,這名馬姓士官又刻意停路邊想裝沒事。

高市警鳳崗派出所長吳明忠表示,「就將車輛停放到路旁,下車就到旁邊的陰暗處來躲藏。」跟警察玩躲貓貓,面對盤查先辯稱自己只是在休息,然後又說因為有吃檳榔會影響酒測,跟員警盧了1個多小時,堅持拒絕受測,警方依法開罰18萬元,並扣下他的名車。

高市警鳳崗派出所長吳明忠說,「他就立即告訴我們說他沒有喝酒,但是我們同仁很明顯地,跟他在接觸的過程發現他有酒味,後來他有辯稱說他是吃檳榔。」

陸軍八軍團發言人張維新則回應,「我們經查屬實,依照我們現有的規定,拒絕酒測兩大過論並且納入汰除。」萬萬沒想到,即便拒測,根據規定,軍方仍會將他記兩大過、列汰除對象,畢竟影像罪證確鑿,再怎麼狡辯恐怕也沒用。

(民視新聞/蘇晟維、鄭兆佐 高雄市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