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中國宣判最重3年徒刑、2未成年人移交港警

今年8月23日,香港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人士搭船試圖偷渡離港,途中遭中國海警逮捕,扣押超過4個月後,當地法院今天早上對這起偷渡案宣判,其中10人、遭判7個月到3年不等,另2名未成年嫌犯,則移交香港處理。

深圳鹽田法院是在本週一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接著在今天以「偷越邊境罪」對其中10人判刑,其中鄧棨然、喬映瑜兩人,分別被判入獄3年與2年,以及罰金,而鄭子豪、嚴文謙等其餘8人,則同時被判入獄7個月。而針對另兩名未成年嫌犯,分別為黃臨福和廖子文,已移交港警處理,會先送往隔離營,之後在香港另行開庭。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