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市議員潘懷宗涉詐領助理費300萬元 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涉嫌詐領助理費,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新台幣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擷取自潘懷宗臉書)

建立時間 09:40

更新時間 18:32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涉嫌詐領助理費,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新台幣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依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法院晚間裁定潘懷宗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而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被則裁定150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偵辦潘懷宗疑似詐領助理費案,昨搜索6處,扣押行動電話、存摺等相關證據,並通知被告7名及證人4名到案說明,經檢方訊問及綜合相關事證後,發現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於97年至109年間,先後以被告李姓、陳姓等數人充作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300萬元。

檢方認被告7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情形,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餘被告,檢方認尚無羈押必要,被告陳姓人頭助理及王姓會計等2人,諭知均具保5萬元,其餘被告陳姓、李姓及潘姓人頭助理及4名證人均請回,檢方將就相關事證持續調查釐清。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