嘸效啦! 居檢亂跑被罰10萬 裝窮躲罰款 執行署「殺手鐧」查扣名下汽機車

台南一名吳姓男子,去年7月回國後,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遭開罰十萬元。但他的帳戶裏只有613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就到住家扣押他的機車和轎車,若再不繳罰款,車輛將被怕賣。面對疫情升高,行政執行署強調絕不允許少數人漠視視政府的防疫決心。

拖吊車將機車吊起,放上後車車斗,任務還沒完,後頭這輛轎車也得上鏈拖走,因為車主積欠政府十萬元罰款,不肯繳清。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執行官張哲榮說,「在去年七月間入境,因為在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被衛生局裁處十萬元的罰鍰,有從帳戶扣得613塊,剩下的九萬多塊,名下的車輛跟機車停在他的住處,所以說我們就立即強制扣押。」

45歲的吳姓車主,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遭罰十萬,但他疑似把帳戶的錢都搬光,害得行政執行署只扣得613元,只好使出殺手鐧。其實扣車這一招,去年5月也用過,一名建築工人同樣違反居檢規定被罰十萬,但他繳不出錢,主動將車輛開到台南分署提供查封,然後用分十期的方式,一期一萬元繳清罰款,比起這件案子的當事人來得有誠意多了。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執行官張哲榮表示,「我們昨天執行人員去到現場的時候,我們沒有遇到義務人,不過義務人的媽媽在場,然後跟我們確認車子的確是屬於義務人所有。」車子被查扣,車主要是再不把剩下的罰款繳清,就會面臨車輛被怕賣的下場,可別以為裝窮就能逃過政府的追討。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