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長達快一個世紀!合約手滑險吃虧

許多人離鄉背井工作,租屋成了必要的選擇。但有一名網友就張貼了他朋友的租屋契約,表示上方的租賃期限疑似筆誤,把109年租到110年,寫成租到200年,長達足足91年!PO文一出就有網友留言,建議他快去法院認證,直呼這樣簡直賺翻。

有網友PO出一張房租契約,表示他朋友跟跟房東簽約,前面條文都很正常,但一看到期限,整個傻眼, 自民國109年2月14日起,至民國200年2月13日止,疑似就是在109要進位成110的時候進錯了,讓這張租約,長達了快一個世紀。

這是要兒女繼續續租嗎?好在條文裡面期限寫著壹年,因此律師表示,按照法律會先看文字部分再看數字,所以是租壹年有效,而且按照民法規定,屋主與承租人簽超過5年或未定期限,如果租約沒有經過法院公證,「買賣不破租賃」不成立。同時法律規定最多也只能租到20年,因此這份合約很難生效20年以上。


(民視新聞/呂中漁 郭文海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