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改變香港選制 特首選委會增至1500人

(圖/民視新聞網)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表決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二,今後香港行政長官(特首)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增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也增至90席,其中分區直選議員占20席。

13屆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上午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前者訂定特首產生辦法,後者訂定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據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的公布,經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的重點內容如下:

一、選委會委員由原有的1200人增至1500人,由5個界別人士組成,各有300名代表,分別是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選委會委員必須由香港永久居民擔任,每屆任期5年。

特首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委會委員提名,須獲得超過750票才能當選。

香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和特首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相關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要求者向資審會提出審查意見書。

資審會對相關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二、立法會議員由現有70人增至90人,經選委會選舉的議員占40人,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占30人,分區直接選舉議員占20人。

功能團體選舉設立28個界別,當中9個界別的議席由界別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其他界別由合資格團體選民(團體票)選舉產生。

各界別的團體和企業須獲得其所在界別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3年以上方可成為該界別選民。

分區直接選舉設立10個選區,每區選出兩名議員。

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參選資格同樣由資審會確認,後者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上述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的修訂內容明天起生效。因應相關修訂,港府將啟動本地立法程序,以落實執行。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