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恩師控違反著作權求償500萬! 青峰二審勝訴免賠

歌手吳青峰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求償800萬元,刑事還在台北地院審理中,而民事部分智財法院一審認為,雙方合約已在2018年底就終止,判林暐哲敗訴,林暐哲上訴後改求償五百萬,遭法院駁回,二審再判吳青峰勝訴。

經典招牌歌曲《小情歌》好一段時間不能唱,歌手吳青峰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指控違反著作權,一狀告上法院,震撼演藝圈,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但民事部分,二審判吳青峰勝訴,歌手吳青峰(03月30日)說,「一直到現在我還是不能理解,我一直以來這麼盲目,相信的一位老師,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一個我曾經視為父親的人。」

上個月底吳青峰到北院出庭,回憶當年和林暐哲曾說「不能合作,還可以當家人」,一度難掩激動、當庭淚崩,2008年他跟林暐哲簽約,音樂著作授權給林暐哲,合約到期前3個月沒提出書面反對,視同自動延長,多達275首歌沒有林暐哲同意,他就不能唱,2018年底兩人拆夥。

2019年吳青峰公開演唱新歌《歌頌者》等作品,被林暐哲指控還在合約期間,有隱匿創作歌曲的作為,除了提告刑事也提出民事侵權,求償800萬元,一審林暐哲敗訴,上訴改求償500萬,二審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智財法院發言人李維心表示,「吳青峰與林暐哲之間,在107年12月31號就已經和議,同意了中止這個詞曲版權合約,吳青峰是使用到自己的詞曲著作,而且是可以演唱,不侵害到林暐哲的著作財產權,所以判決駁回林暐哲的上訴。」

吳青峰透過唱片公司發聲明,盼能回歸初衷、好聚好散,也感謝司法還原真相,對於林暐哲無視人證、物證,耗費司法資源深表遺憾,這首單飛後的創作歌曲《太空人》,也唱出師徒決裂心聲。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