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涉過失致死收押 恐升級「不作為殺人」

釀成台鐵重大事故的關鍵人物李義祥,涉及過失致死被收押,但法界人士認為,事發前應該要有台鐵緊急通報電話的他,消極不作為,刑責恐怕升級成「不作為殺人」,重則死刑,輕則十年起跳!而李義祥第一時間,用來固定怪手和工程車的吊繩,如今也是首度曝光。

針對台鐵邊坡標案,負責監造的聯合大地建造主任李進福,日前50萬交保後,二度遭檢方約談,進到花蓮地檢的他,依舊十分低調,對於肇事責任,檢察官如火如荼釐清,一張張關鍵的蒐證照片,也跟著曝光。拿起捆在一起的吊繩,放進麻布袋中,檢警第一時間,就把李義祥,疑似用來固定怪手和工程車之間的吊繩,查扣帶回,也就是這串吊繩鬆脫,引發後續悲劇。

事故發生後,救護車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拍到,人在工務所旁的李義祥,不是協助救災,而是呆坐原地,事後外界才知道,列車出軌肇事元兇就是他。列車乘客驚恐受訪時,李義祥還拿著礦泉水,悠哉地從旁邊走過。

檢方複訊後,李義祥涉嫌過失致死被收押,但法界出現不同看法,因為李義祥的工程車卡邊坡,沒通報台鐵,想透過怪手讓車脫困,卻弄巧成拙,滑落在軌道上,竟然還要移工阿好肉身擋車,應該要撥打台鐵緊急專線的李義祥,到了火車出軌後第七分鐘,才打給台鐵施工主任熊德育,接著邊坡查看,跟一旁的人要檳榔吃,不然就是忙著講電話,甚至淡定抱胸裝沒事,種種消極作為,恐怕被視為「不作為殺人」。

律師陳君瑋說,「李義祥你有保證人的地位,你採取的一個措施,但是這個措施,不是有效的防免的措施,所以還是構成不作為殺人,不作為殺人還是依照殺人罪論處,所以最重就是死刑。」不作為殺人,就是明知犯罪結果可能會發生,卻消極不作為,等同殺人,刑度十年起跳,最重死刑,相較於過失致死罪,最重五年徒刑,天差地遠,身為工地主任的李義祥,本來就該確保工地安全,如今是不是消極沒作為,就看檢察官如何認定。

(民視新聞/黃國誠、吳培嘉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