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讓勞工月加班130小時 湯淺電池6度違法遭罰64萬元

勞工局表示,湯淺電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高達130小時,且已是第6次違反,總計處罰64萬元。(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19)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法雇主名單,共有267家業者遭到開罰,其中知名電池製造商「湯淺電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高達130小時,已6度違反勞基法,遭罰64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267家業者。

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87家;其次使勞工超時工作,有44家;至於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37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1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58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則有3家;另違反就服法部份,有1家因對勞工婚姻歧視而遭開罰;至違反勞退條例部分,未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計有2家。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表示,湯淺電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及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高達130小時,且已是第6次違反,總計處罰64萬元;上市公司一詮精密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更連續3個月使同一勞工月延長工時超過100小時,處罰鍰60萬元。

另外,美堤食品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予勞工例假及國定假日等多項違規情事,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高達251小時及連續出勤達36日,處罰鍰48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