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林榮基遭潑漆案今二審 3嫌加重判刑

林榮基遭潑漆案,3嫌遭加重判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去年4月間遭3名男子潑紅色油漆,刑事一審判鄭男等3人3月至4月徒刑,今天二審宣判,加重3嫌刑度為6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林榮基去年4月21日上午,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咖啡店用餐,突遭不明男子潑漆,警方隨後組成專案小組,陸續在高雄將51歲鄭男和33歲曾男、27歲曾男胞弟拘提到案,3人事後遭到北檢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依《刑法》傷害罪,判處主嫌鄭男4月徒刑,曾姓兄弟各3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林榮基提出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今日宣判,三人仍依傷害論罪,分別處鄭姓主嫌8月徒刑,曾姓兄弟分別為7個月徒刑、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