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搶錢嗎?新店警貪圖方便 拖吊沒按照SOP

新北市新店地區,有車主違規佔用殘障車位,被警方取締拖吊,只是過程中,警方疑似沒有依照拖吊的SOP,被熱心民眾拍下影片檢舉,質疑員警疑似貪圖方便,將開單、拍照存證和拖吊,同時進行,難道是要搶錢嗎?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會對員警加強訓練。

白色百萬轎車,停在路邊殘障車位,只見員警東拍西拍,貼上封條,一旁還有拖車工人,忙著上輔助器,白色轎車,違規停車,遭警方取締拖吊。影片拍攝者林先生說,「我是那天剛好看到是拖車公司,他正要靠邊停下來的時候,我就跟著停下來,所以我發現他們確實程序是不對的。」

民視記者陳怡汝報導,「轎車停放在殘障車位,照理來說都要有身心障礙相關證件,不過當時車輛已經違規引來警方注意,就有熱心民眾看到警察,疑似沒有依照正常SOP流程將車拖吊,把影片PO上網路。」熱心民眾提出質疑,正常程序應該先手寫開三聯單完成,才能拖吊,但警方卻疑似貪圖方便,「同時進行」,根本是搶錢。

按照新北市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規定,員警取締拖車前,必須完成三個步驟,拍照蒐證、開舉發單、錄影存證、註記,接著把車貼上封條,保車內物品沒被移動,最後才能請拖吊公司上輔助輪,拖離現場。

新北交通大隊行政組組長李秉鴻說明,「目前正在試辦電子舉發的方式,藉由電子舉發的情況來減少錯誤,還有減化我們的程序,未來同仁在使用的時候,就比較不會有違反SOP的情況。」

員警取締拖吊違規車輛,處理過程出現瑕疵,被民眾逮個正著,認為真的有必要這麼急嗎?只是,究竟警方是不小心疏失,還是長久以來便宜行事,一切自有判斷。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