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警界餐敘被潑蟑螂案 北院裁定1人羈押3人交保
台北市餐廳被丟蟑螂案,北院6日凌晨裁定1人羈押禁見,另3人均以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圖/民視新聞)

台北市餐廳被丟蟑螂案,5名嫌犯落網,其中1女未成年,其餘4人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北院6日凌晨裁定1人羈押禁見,另3人均以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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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北路一家餐廳3日晚間被丟蟑螂,當天正值警界餐敘,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都到場,引發各界關注。警方5日將4男1女逮捕到案,初步調查是餐廳業者和人有糾紛才會被潑蟑螂。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犯嫌等4人犯行已對餐廳業者與消費者造成影響,有施以脅迫的行為,此舉涉犯《刑法》中的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加上犯嫌有逃亡、串證、反覆實施之虞,5日下午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5日晚間開羈押庭漏夜訊問,6日凌晨裁定,吳男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羈押禁見;其餘3人涉犯恐嚇罪、強制罪、妨害公眾罪,僅有逃亡之虞,無羈押必要,均以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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