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埋伏在街頭,發現晚間10點多,有2女1男進入五福一路的1間酒吧,之後大門深鎖,一直埋伏到凌晨4點多,總算找到機會潛入。
警方上樓,包廂裡傳來陣陣音樂聲,入內果然看到3名男女正在喝酒歡唱,且彼此靠得很近,不但沒有保持社交距離,也都沒戴口罩,當場開罰。
衛生局也在隔天上門,在大門上貼上違規公告,同時斷水斷電。
業者則不滿辯稱3名男女是工作人員不是客人,市府人員不採信,依法開罰。
高市新興衛生所長李欣南說,「在5月11日,全國疫情升為第二級的時候,已經有規定到酒吧的部份,必須要暫停營業,若違規可以處六到三十萬元的行政罰鍰」。
防疫關頭,實在不允許「要錢不要命」的破口出現!
(民視新聞/林樹銘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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