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逾5億元 奇美醫院前護理師判刑11年4個月

(圖/擷取自Google Maps)

奇美醫院謝姓護理師以投資新光三越禮券為餌吸金逾新台幣5億元,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謝女犯詐欺取財罪及銀行法共38罪,應執行刑11年4個月,其中2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奇美醫院謝姓護理師(已離職)犯詐欺取財罪共37罪,分別處以2個月至8個月有期徒刑,另又觸犯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9年,應執行刑11年4個月,其中得易科罰金2年,不得易科罰金9年4 個月,且追徵未扣案犯罪所得3億6483萬餘元。

至於其他共犯因觸犯銀行法,謝女的張姓丈夫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郡創光電王姓女副理(已離職)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許姓男子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郭姓男子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陳姓女子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

台南檢警調查,謝女等人自2015年10月起向同事及親友佯稱和新光三越高層熟稔,可透過特殊管道以面額75折至85折不等價格購得禮券,吸引受害人陸續集資向謝女購買禮券。

謝女等人集資後,實際上以面額98折向新光三越購得禮券,這種高價購入、低價賣出禮券的方式,造成龐大資金缺口,謝女為填補資金缺口及牟利,又再對外宣稱可將集資購得較低折扣的新光三越禮券轉售給專櫃,賺取價差,以10日至60日為1期,每期可獲投資金額3%至25%不等紅利。

謝女等人以此手法吸金2年後遭查獲起訴,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時,謝女等人坦承不諱。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