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事發在2020年6月15日晚上11點,兩人在呂姓上士的寢室中飲酒,由於小芳先前已經喝了點酒,已經有些醉意的她喝下一杯酒精濃度24%的梅酒,隨即醉倒在床上,呂男看到對方醉倒,趁機對她上下其手性侵得逞,還用手機錄下過程。
呂男得逞後,隨即離開寢室去上廁所,小芳也抓住空檔逃離現場,打電話給連長和母親求救,接著便直接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事情爆發後,也確實在小美的身上,驗出呂男的DNA檢體,再加上呂男偷拍手機中的影片及照片等證據,讓他想賴也賴不掉。
法官考量呂男過去沒有犯罪紀錄,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小芳達成和解,最後依趁機性交、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分別判其1年10個月及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均判緩刑3年。除此之外,呂男還得到公益團體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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