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6/28起延長至收盤前5分鐘
(圖/民視新聞網)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原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的時間為開盤第一筆成交價格產生後,至收盤前10分鐘;但自6月28日起,將延長至收盤前5分鐘。

更多新聞: 中國智慧手機需求弱 聯發科股價創1個多月低

證交所說明,集中交易市場自民國91年7月1日起實施「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針對上市證券當日開盤第一筆成交價格產生後,在盤中至收盤前10分鐘的交易期間,依照集合競價的價格決定原則,在每盤撮合前會先試算成交價,當試算的成交價與前一次成交價價格上、下波動超過3.5%時,執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依規定,觸發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時,電腦交易系統會暫緩該證券撮合2到3分鐘,並將訊息即時傳送至各資訊公司,資訊公司再將暫緩撮合的相關資訊顯示於電視牆、資訊看板或資訊單機等資訊畫面,以利投資大眾瞭解。

證交所表示,暫緩撮合期間投資人仍可新增、取消或修改委託,2至3分鐘後就直接依照集合競價的價格決定原則撮合,這次撮合將不再檢查股價波動是否超過3.5%。

證交所指出,6月28日起,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的適用時間自收盤前10分鐘止,延長至收盤前5分鐘止;若上市股票在下午1時23分觸及盤中瞬間價格穩定機制,採取暫緩撮合2至3分鐘時,也因2分鐘已來到最後一盤下午1時25分,將與最後一盤所有下單採集合競價撮合,因此無法在1時25分及時揭示價格。

(中央社)

更多新聞: 500萬月收銳減8成 賣菜郎客製化宅配蔬菜求生 通訊軟體群組訂購蔬菜 短短3天成員將近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