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糖哥哥」陳嘉行,昨(22日)在臉書上貼文向網友分享,momo親子台指控他侵權使用「焦糖哥哥」稱號,長達2年的官司,他終於被宣布勝訴,當時momo親子台的策略是利用訴訟,讓智財法院認定「焦糖哥哥」是momo親子台的商標,而不是陳嘉行的名字。焦糖哥哥還透露電視台在訴訟過程中,找來很多員工「串供」,謊稱「焦糖哥哥」是電視台為他取的名字,但最後法院判決momo親子台的主張「不成立」,認為陳嘉行稱自己為焦糖哥哥「不是使用商標」的行為。訴訟的另一部分,是指控陳嘉行活動中使用momo歡樂谷歌曲,電視台持有他表演歌曲的著作權,這部分法院判決事實「成立」,因此他需要支付13750元的歌曲公播費,其中一半由活動公司支付。
焦糖哥哥也在貼文中諷刺地喊話前公司,表示:「動員這麼大的人力資源及律師費,結果只拿到兩首歌的公播費」。談到電視台訴訟時還責罵他,他回想起來忍不住嗆:「現在糗了吧!」。網友也在下面留言支持:「小蝦米戰勝大鯨魚」、「恭喜得到遲來的正義」、「不是陳嘉行的焦糖哥哥,還是哥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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