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衝撞3港警 唐英傑遭判9年徒刑

港版國安法去年7月實施後,首例判罪本今天成立,今天下午3點,香港高等法院判處24歲民主人士唐英傑,9年有期徒刑。

唐英傑因參與「反送中」民主活動,又騎機車衝撞港警,造成3名員警受傷,被裁定違反港版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成立,法官解釋,分別判處6年半和8年刑期,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總共必須入獄9年。而根據香港警局最新數據,截至今年6月30日,總共有117人涉嫌違反「國安法」被逮捕,當中64人已經被起訴,唐英傑只是第一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