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上路後首例判刑 民主人士唐英傑兩罪判九年

畫面截自美聯社影片

港版國安法去年7月實施後,首例判罪本今天成立,今天下午三點,香港高等法院判處24歲民主人士唐英傑,九年有期徒刑。


唐英傑因參與「反送中」民主活動,又騎機車衝撞港警,造成3名員警受傷,被裁定違反港版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成立,法官解釋,分別判處6年半和8年刑期,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總共必須入獄9年。

(民視新聞網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