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在六月初時,曾宣布民眾自用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最後檢驗期限,如果剛好在三級警戒期間,就可以延長到三級警戒解除後的一個月內完成驗車,由於全台在7月26日由三級警戒降至二級,所以車主們應該在一個月內,也就是8月26日前完成檢驗。公路總局也於今(17日)提醒民眾,務必要儘快安排驗車的時間,才不會因逾期而受罰。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不依限期參加檢驗可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也同樣受疫情影響,能延緩繳納的期限,可以延長至8月31日。根據公路總局的統計資料,截至8月16日已經有86%的車輛已完成繳費,但仍有309萬輛尚未繳費,公路總局提醒民眾務必在限期內繳納,否則也將面臨罰鍰。依《公路法》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新台幣900元以上者,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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