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針對林先生的畫面,開出了包括:「闖紅燈」、「行駛禁行機車車道」、「直行車佔用(行駛)左轉彎專用車道」及「違規停車」等四張罰單,累計罰鍰3600元,不過警方也強調,當時也針對白色轎車,開出了「闖紅燈」、「直行車佔用(行駛)左轉彎專用車道」、「違規停車」等三張罰單,警方強調是依照職權針對雙方違規行為分別予以舉發,過程並沒有違誤,但林先生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雖然申訴遭到駁回,但他打算要再打行政訴訟,替自己討公道。
(民視新聞/蘇晟維、鄭兆佐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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