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今年11月實施 《路透社》:恐讓更多公司感到不安
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將在今年11月實施。(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於今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將在今年11/1起實行,該法類似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而《路透》認為,恐讓更多中國公司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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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導,中國今天發布《個人信息保護法》中針對過度蒐集資訊的情形,未來處理個人資訊應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與處理目的有直接關聯,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將來公司行號在蒐集個人資訊時,除了需獲得當事人同意外,如果需要「跨國資料傳輸」時,需要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規範,確保傳出的資料受到保護。

另外,依照《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請求資料者,需要委託專業機構,並對其處理的個人資訊進行「定期審計(Periodic Audits)」,而該法的第二版修訂草案,在今年4月下旬已對外公開發布,於今日的會議表決後拍板定案。

至於《數據安全法》將於9/1起實施,規範公司須依照經濟效益與國家安全的準則,來分類資訊,進而制定框架;而《個人信息保護法》則著重在用戶個人隱私,類似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路透》就分析,上述二法恐將讓中國大大小小的公司感到不安。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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