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心媚發文聊「編劇著作權」 曝自己不會再當「免洗筷」!
編劇鄭心媚在臉書公開發文表示,自己不會再當雙免洗筷。(資料照/民視)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賣座國片《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上週爆出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疑似抄襲後,緊接傳出該電影掛名顧問鄭心媚也有感而發,今(1)日鄭心媚也在臉書發文討論編劇著作權的文章,並表示「本想讓事情落幕了,可是既然編劇的權益被提起了,好像是個可以好好談的機會。」,她也表示「會好好認真的談合約,我現在一定會找律師協助,不要覺得律師很貴,與其整碗被端走,傷神傷心,花一點律師費,是必要的。」,她於1日中午發出貼文,並在1日下午刪除該篇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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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心媚在臉書發長文寫下,「首先,我現在不是菜鳥了,我已經寫了很多作品,也正在寫更多作品,而且,為了打開自己的視野。這兩年,開始嘗試跟許多不同的導演、製作方合作,也因為有投資方的賞識,開始幫一些導演朋友們找資金,當監製。前兩年,我還做過電視台的節目部主管。在業界觸角的不斷延伸,對於許多實際運作的狀況,有了不同面向的深入清楚理解。

鄭心媚發文聊「編劇著作權」 曝自己不會再當「免洗筷」!
《鏡子森林》編劇鄭心媚(右)因《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編劇風波成為新聞話題。(資料照/民視)

這些經歷,讓我充分理解到,過去業內許多對編劇待遇不合理的狀況,是可以努力去改善,並且,身為前輩,是應該站出來告訴年輕編劇們,你們是有權利可以去爭取自己的權益的。不是常態是這樣,你就得忍受,我們可以透過各自對自己權益的爭取,進而達到改善整體環境的目的。目前常態,確實編劇名字被抹去是常見的,合約一簽,劇本的所有權利都被買斷。但這件事是不合理,且可以改善的。」。

她表示,把寫劇本這件事分為原創跟委託。委託的部分,因為發起、點子不在我,所以只要明定付款期程、工作內容,還有退場機制即可。所謂的退場機制就是,遇到需要更換編劇的時候,該怎麼處理。當然這些前提是,開工前就要把合約簽好。現在很多製作方,都是拖延再三,劇本寫完都送輔導金了甚至還拿到了,也拖著不簽約。這非常不合理,也不善待編劇。

鄭心媚發文聊「編劇著作權」 曝自己不會再當「免洗筷」!
鄭心媚寫出的《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原劇本《在天堂的路上》她也再度說明是她個人產出的創作。(資料照/氧氣電影提供)

原創的部分,因為自始至終,都是她一人獨力完成這個劇本,如《在天堂的路上》(也就是《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原劇本),是她個人的產出創作,雖然過程中有時會經過討論跟尋求建議,也會因為需要而進行田調訪談,但下筆的才是著作權人,也就是有寫才產生著作,出一張嘴是不能算的。

「我就會好好認真的談合約,這部分,現在一定會找律師協助,不要覺得律師很貴,與其整碗被端走,傷神傷心,花一點律師費,是必要的。在有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下,是可以談到:保有故事IP、僅授權某部分使用,以及要求故事核心精神不能更改,甚至可以要求參與製作,共同決定導演、製作人、主要演員等。這些都是在經歷過很蠢的簽下不平等合約後,我開始修正自己,必須正視合約簽署這件事,所以在律師的協助下,有了新的做法。」。

最後她也表示,如果都可以把這些正常的「著作權」觀念帶進業界,每個人去跟製作方、資方為了自己的權益去爭取,慢慢地,現在認為不可能的事,就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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