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媒《江蘇新聞》報導,為了方便和寄宿學校的女兒連絡、通過微信支付生活費,林姓母親在寒假時把一隻自己用過的手機給了女兒,卻忘了自己曾經把一張信用卡綁定在手機上,帳戶裡的存款還有95000多元人民幣,今年7月準備領錢時,才發現帳戶裡面一毛錢都沒有了,讓她心情相當低落,哽咽表示「這是我所有的積蓄」。
林姓母親傻眼之餘,立刻開始追查存款去哪了,結果發現女兒在存款3月到期後,在三個月內狂玩一款手遊《捕魚炸翻天》,一共儲值了300多次,每次儲值人民幣6元到人民幣1000多元,一步一步把積蓄花光光。對此,16歲的女兒透露當時跟媽媽吵架賭氣,才沒有告訴她存款到期了,而是把這筆錢拿來儲值手遊,再加上學校的空閒時間很多,老師也不太管她,才讓她越玩越上癮。
由於中國法規規定玩網路遊戲時,必須採取實名認振,單次儲值不得超過人民幣50元,且該款手遊也規定用戶要超過18歲才能遊玩,因此林姓母親以此要求公司退款,卻被遊戲公司以「女兒是使用成人帳戶儲值」的理由拒絕。對此,律師指出未成年人未獲得父母同意的儲值是無效的,不過能拿回多少退款,仍須按公司及父母的責任進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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